法律问答

请问,父亲生前别人委托他办事给他三万,他又给对方打了借条,借条是2009年的,这些我并不知情,近期对方把我和母亲起诉了,我母亲也不是很清楚其中的原因。今天调解中对方要求我来还他三万,他们这样合法吗?我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07-05 17:17: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纠纷起诉是最重要的就是借条,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即使你有借条,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借款用途不合法
    超过诉讼时效
    借贷合同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借条刑事的分手费
    有借条但没有支付实际费用
    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能证明债务的证据,包括欠条(借条)、双方间的协议、往来记录(交货单据、付款情况等)、催讨记录等。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为什么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刑诉法》之所以规定,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其近亲属不可以委托代理人,因为近亲属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无权行使属于当事人的权利。
    刑事附带的民事诉讼部分,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完成民间借贷的借条,这种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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