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假释的考验期是多久的时间

假释
2024-03-10 20: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释的考验期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 假释的考验期限该依照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考验期限应以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为标准;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考验期限应以10年为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法律对假释的考验期规定: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
    2、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3、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八十三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三条
    《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