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立遗嘱后,遗嘱继承人死亡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被继承人未去世的,被继承人可以重新订立遗嘱,确定遗产由谁继承;
(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重新订立遗嘱的,按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