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女方需要赔偿男方钱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赔偿
2024-03-11 06: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般不需要给女方钱。如果男方没有法定过错情形是不需要给女方钱的。只有法定赔偿情形出现时,才有权请求赔偿。相关法律中没有关于离婚后男方应当支付女方生活费的规定。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
    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对女方进行补偿。除非满足以下条件:离婚时男方属于过错的一方:离婚钱女方照顾子女,赡养老人,尽的义务比较多;女方离婚后生活比较困难;女方离婚后要照顾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 离婚损害赔偿与是谁提出离婚无关。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大过错情形时,不管谁提出的离婚,都是过错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但是要注意的是,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则都不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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