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刑事一审案件羁押期限多长

刑事拘留
2024-03-11 09: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案件一审期限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审理期限按照上述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法院羁押期限最长是3个月。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一般是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必须得由法院批准。案件侦察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不能按时结案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延长时间。
    重大案件因为情况复杂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羁押的条件包括哪些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是不一样的:
    1、拘留的羁提期限最多为37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2、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百五十五条、一百五十六条、一百五十七条;
    3、审查起诉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六个半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条;
    4、一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五个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百六十八条;
    5、二审中的最长羁押期限是二个半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