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了两年了,结婚的时候人家要了六万彩礼,他还有个女儿,我嫁到他们那里去了。我常在在面打工,去年给他了两万多,今年我觉的他是骗子,给他五千多,现在不要和我离婚了。他说你给我买上套房子我和你过,房产证签在他名下。现在明显是个骗子。

离婚
2019-07-05 19:0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房属于公房。
    (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
    (2)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3)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 你好,你的问题有几个地方需要给你答复:第一,因为你们没有领证,所有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用不着离婚。第二,关于彩礼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关键要看是不是属于彩礼,如果不是彩礼性质,就属于赠与,当然不用退还,如果是彩礼性质,也要看从给付彩礼时间到要求返还的时间有多长,期间你们有没有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一起生活时间长短等,具体还是和律师当面咨询为好。
    第三关于房子,这房屋属于你与女友按份共有,如你想在变更产权证,一要么和女友协商,看她是什么意见,二只能提起诉讼,解除同居后财产纠纷,法院是受理的,离婚这个法院不会受理。
  • 房子是你婚前独立购买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能支付女方一定的住房帮助费,法院不会拍卖你的房子。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看来,在婚约财产案件中,首先,男方要求返还的只能是彩礼,即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属彩礼,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符合上述情况,可以认为女方存在欺骗的嫌疑,并非出于结婚为目的而是想要骗取彩礼钱财,因此可以依照上述规定索要彩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