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法律规定工伤待遇怎么申请?

工伤索赔
2024-03-11 10: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伤待遇申领的的流程是: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单位不申请,自己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将“工伤认定通知书”发给用人单位。
    6、单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法律分析:工伤待遇申报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单位不申请,自己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将“工伤认定通知书”发给用人单位。
    6、单位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