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复发劳动合同终止如何处理?

工伤索赔
2024-03-11 12: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后合同延续到劳动能力恢复为止。工伤期间,个人应该以治疗伤情为主,单位不能因个人处于工伤的医疗期而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合同自动延期,直到个人伤情消失为止。如果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劳动合同不得不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工伤复发劳动合同到期看个人或者公司是否有意愿续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
    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因工受伤,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签定用工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