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强险标志丢了能上路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1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保险标志丢了的不可以开车上路。根据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强制保险标志丢了不可以开车上路,需要去保险公司补办、一定要贴交强险的标志。不贴会罚款。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强制保险标志丢了不可以开车上路,需要去保险公司补办、一定要贴交强险的标志。不贴会罚款。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