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婚前房子财产离婚怎样分合法?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11 13: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产离婚分配方式: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离婚分配方式: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作为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子是婚前财产的,在离婚时,应当这样分:
    1、房子是婚前财产的,应当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同分割,直接归个人所有;
    2、夫妻双方将婚前房子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应当由双方达成分割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房子分割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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