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恶意诋毁商家名誉法律怎么处理

名誉毁谤
2024-03-11 14: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诋毁商誉行为认定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若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则不构成诋毁行为。
    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
    4、经营者对其他经营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第二条
  • 诽谤他人名誉权的,可以先要求侵权人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因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还需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不理会被侵权人的请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诽谤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不正当竞争中的诋毁商誉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行为人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人如果受经营者的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
    第二,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商誉,战胜竞争对手,因而是以竞争为目的,其主观上的故意是显而易见的。
    第三,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的行为,如通过广告、言论、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而对受到诋毁的经营者产生错误认识或怀疑心理,从而不愿或不再与之进行交易。
    第四,有诽谤对象,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
    第五,捏造、散布的虚伪事实会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即降低社会对商誉主体的社会评价。
    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