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如何放弃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4-03-11 15:1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书面放弃。继承人在法定的继承期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口头放弃。继承人在法定的继承期间内,以口头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
    1、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3、继承权纠纷诉讼中,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或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的办法是: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表示放弃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超过该期限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