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子,男方头胎,女方属第三胎,小孩上户口要交罚款吗?

2019-07-05 20:0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上户口不需要钱,但当事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得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新生儿超期未申报落户的不需要缴纳罚款,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周岁以内未落户出生人口,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予以办理。
  • 贩毒罪不以判决刑期计算罚金,以涉案金额计算。罚金刑的范围是一千元以上涉案金额两倍以下,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
      相关法律条文: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   上户口本身,是不需要罚款的,这和当事人是否婚后再生育子女,无关:
      1,只要是在我国境内出生的婴儿,都可以申报到户口,并可以拥有身份证;
      2,当事人非婚生育子女的,一般应按子女户口申报地(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要求,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才能享受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
      3,但是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不是能否申报户口的关键因素,当事人可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要求对方出示相关的依据;
      4,社会抚养费的性质为行政收费,本身并非罚款的性质;
      5,至于社会抚养费的具体缴纳数额,当事人可咨询子女户口申报地的计生部门,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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