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厂房拆迁搬迁费怎么算?

拆迁补偿
2024-03-11 15:3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拆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费用,给予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企业工厂搬迁的补偿费范围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通常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还有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相关的补偿标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统一的标准,要看当地出台的征收拆迁的相关政策。
    在征收的过程中,会对该标准进行公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了拆迁补偿款的内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厂房拆迁,员工的遣散费一般是指工厂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工厂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工厂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工厂要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