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离婚无过错方赔偿多少

离婚赔偿
2024-03-12 11: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赔偿金额大概是当事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总和。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所花费的费用以及无过错方直接遭受的损失。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一般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起诉离婚有过错方应赔偿的金额一般为不超过50000元的物质损害赔偿,具体的数额要结合夫妻共有财产、共有财产的划分、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作为参考等来综合判定,法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离婚起诉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无过错方赔偿标准: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损害赔偿原因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精神赔偿则是因为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精神上的折磨,因此需要赔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