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的最佳时间是刑事拘留期间。也就是所谓的刑事案件的黄金37天。这是因为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最长期限是37天,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必须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一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有足够时间极力搜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