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期是否能办理离婚证?,法律怎样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3-12 14: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办理离婚证的,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一)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
    (四)双方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五)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孕期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
    2.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4.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
    5.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备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怀孕期间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哺乳期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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