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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
1、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第一款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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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其他费用计算。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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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的条件如下: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3、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等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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