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写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怎么规定

立遗嘱
2024-03-13 01:03: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六)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只能处分个人财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6.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写遗嘱要注意:
    1、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
    2、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3、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4、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规定的形式要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