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些如下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且在准备好前述证件的基础上,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还需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通过起诉离婚的,还需提交书面起诉状以及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