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碰见欠钱不还应该怎样办

债务追讨
2024-03-13 10: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且当事人有欠条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及欠条以外的能够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由法院判决后,凭借生效判决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债不还,会采取的途径解决有,催告欠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请求第三方调解;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如果碰到欠钱不还的,最好去法院要求偿还。最好采取法律手段催收欠款,而不是委托公司来催收债务。委托公司的利益难以保护。对于到期不还债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一旦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胜诉权将丧失。
    其中起诉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的,由被起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作为出借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被告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