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请病假在三甲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和假单,但是单位不认可,单位要求我去单位指定的医院检查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3 11: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规定请病假必须是三甲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符合法律规定。职工请病假,用人单位有权指定医疗机构,公司规定必须是三甲医疗机构病假证明不违法。但是,按法律公平原则,急诊的,可以就近治疗,提供就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的单位,出据的诊断证明都应该被单位承认。实践中,主要是看请病假的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对于出据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是否有要求,一般的县级或以上单位,都是要求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建议与单位协商处理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