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权利义务内容?

租赁合同
2024-03-13 11: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
    1、因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进行索赔;
    2、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3、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无需承担责任;
    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无需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五十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五十一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 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的义务有: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四十四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七百五十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
    1、收取租金的权利;
    2、对承租人逾期交租时,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3、在租赁物的意外毁损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发生时,请求承租人按租赁物的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权利。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七百五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