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借了高利贷,每月1万元的利息是1000元,已经还了3年了,现在还不了。我该怎么办?麻烦你

民间借贷
2024-03-13 12:0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利贷利息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利率超过36%的,超出部分可以不支付,已经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民间借贷利率在24%以内,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年利率超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民间借贷利息原则上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高利贷的,法律不予保护。高利贷的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构成高利贷。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这部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高利贷不还,债权人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自己的债务,但是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催收,有可能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您好,有贷款证明的话,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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