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审离婚庭审中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收入调查申请被拒,而在判决中称其未提供证据,所以没有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怎么办?

离婚
2018-08-16 08:1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财产分割与谁提出离婚的无关,原则照顾妇女、儿童和无过错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平均分割。如果不存在哪方过错,不存在赔偿,如果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对方给付一定金额的经济帮助,具体由法院裁决。
    如果不是协议离婚,最好到法院去解决,法院也可以协议,也可以判决离婚。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裁决是否同意双方离婚的依据,你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婚前没有登记不要紧,法院觉得有需要会到你家去清点你们的财产,如果有财产转移现象,就要提供证据了。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