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13 15: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房屋婚后加上名字的,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予以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的行为,那么法院依法让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夫妻协商分割,如果有分割协议就按照协议办,没有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实际情况依法划分房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那么房产就变成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离婚的,就有权分割该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