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正确书写方式是怎样的,法律怎样规定

民间借贷
2024-03-13 16: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可以按照以下要点书写:
    1、标题部分为“借条”;
    2、正文主要为借款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出借人的姓名、借款数额、期限、利息、还款期限;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或者盖章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最有法律的借条的书写格式是:首先,借款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写明借款数额、货币种类、借款的具体用途、利率、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内容。
    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借条的书写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打借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内容要明确完备;需具备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重要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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