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书遗嘱需要几份,怎么规定

立遗嘱
2024-03-13 17: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书遗嘱需要几份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 自书遗嘱无论写几份都可以,法律没有对自书遗嘱的份数进行规定。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遗嘱人需要有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1、自书遗嘱可以只留一份,法律对自书遗嘱的数量没有规定。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有:
    (1)自书人需要有行为能力;
    (2)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
    (3)自书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
    (4)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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