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官司的收费标准是:
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等人员的出庭费用;
2、属于财产案件的,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3、因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每件交纳10元;
4、当事人聘请律师的,根据律所的标准收取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
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