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国家征用土地补偿多少钱?

征地补偿
2024-03-13 17: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等于,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依法征用集体土地用于国家建设的,应当对被征收的土地权利给予补偿。其他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被征用耕地补偿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有收益的非耕地,可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法律分析:征用土地应补偿的费用如下:一是土地补偿费,是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倍;二是安置补助费,是当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三是当年的青苗补偿费及其他地面构建筑物费用。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2)必须依法批准;;
    (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4)强制性;
    (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法律分析: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是多少以实用实际类型来分判。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赔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赔偿费、安置补贴费,准则如下:
    一、土地赔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限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量;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量;
    3、征用柴山、滩地、池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量;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赔偿准则计量;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予以赔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通常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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