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婚姻一方失去联系如何离婚?

起诉离婚
2024-03-14 07: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失联只能通选择讼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可先到法院提出另一方的宣告失踪申请。当另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之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
    二、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
    二、四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一方失联的,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失联满两年的,原告可以先让法院宣告其已经失踪,当被告被宣告失踪后,原告再以被告失踪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经审查核实后会依法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一方失联,离婚的方式有:
    1、申请宣告失联人下落不明,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2、直接提起离婚,这时被告不出庭,并不会影响法官是否审理该案件,如果原告可以坚持诉讼,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进而缺席审理。但是,原告必须准备充分的证据,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第
    二、第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