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60岁的老人。在工地上班的路上摔倒瘫痪了。赔偿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4-03-14 07: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应按雇佣关系要求雇主赔偿。1、年满六十八周岁的人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在工地工作的,与所在单位间属于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如果因此而受伤的,不属于工伤,应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雇主进行赔偿。2、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3、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你好,具体是在去工地的路上还是在工地出的交通事故,车辆是社会车辆还是施工车辆?详细情况建议面谈
  • 需要鉴定伤残等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