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大概在去年十月份的时候,有一个朋友在xx上加我,然后和我套近乎,因为我在河南XX上学的,他是河南人,所以觉得亲切,然后他就以追求我的方式和我联系,他告诉我是做工程的,没几天就去了XX,然后手下有一帮工人,我说我做股票亏了,他说现在都不做股票了,后来推荐了我一个二维码,说他现在都做这个,保我赚钱,我打开一看,是彩票,我说这是网络赌博,然后他让我先充500块钱,他一定会让我赚钱,我当时被他的和试一试的态度充了,结果真的他带着我,让我赚了100多,然后很亲切的关心我,让我去吃点好吃的,并且说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要多动脑,后来第二次,他就让我多充本金,说只有本金大才可以多赚钱,所以第二次我就充了7000,但是最后一把我看到太大了,就没有跟上,结果我没跟上的这一把他居然中了,让我更相信他,是我没有胆量,就各种说我跟上让我更相信他的计划很对,结果后来他让我中了几次,就鼓励我充10万,我说没有,他就鼓励我借高利贷,结果一次亏光了,他又说你不想赚回来……后来他又鼓励我去网络平台上去借……,我现在除了他的微信什么都没有,另外他还经常发一些裸照给我,现在我想问一下他属于诈骗吗?网络平台属于诈骗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7-06 08:57: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高利贷还款时注意事项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就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
    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

    (四)刑法中没有关于放高利贷的罪名,但是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故意伤害等按相应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 夫妻一方借高利贷,另一方是否有还的义务?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有还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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