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而争吵或者厮打。这种情形的打架,在伤害程序上通常是比较轻微的。而家庭暴力则完全不同。
婚姻法上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表现方式不同。夫妻打架,是双方都争吵或动手,表现方式表现为双方发生轻微的肢体冲突;家庭暴力表现方式多种多样,
比如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
2.对离婚与否的影响程度不同。夫妻打架是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生活中的过错,而家庭暴力是婚姻法明文规定的法定过错,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不仅如此,法律还赋予非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