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一年,小领导。快到年底的时候,公司出现了财政问题,基本没有入账了,也有两个月没有发出工资,公司老总为了留住员工给了部分员工2%的股份,也去工商局签了名办理了股东变更。但是,我现在想要提出辞职,老板那里态度很暧昧,工资不知时候能够讨要回来,主要是这个股份,似乎牵涉到有股份认缴这件事情,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辞职,股份应该怎么解决?

2019-07-06 09:2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那么,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只需要开股东会(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更换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即可。公司法另外还规定:当公司所有股东都同意某件事情的时候,可以不开股东会,而是所有股东签字同意即可。
    所以,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更换法定代表人可以不经过你,而由股东会(股东)、董事会决定更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 1.股份构成一般说的是构成股东的性质,如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公司持股、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企业员工股、社会公众流通股等。



    2.我国试行的企业股份制的股份构成形式主要有三种模式:(l)一企四制企业的股份由国家股、企业职工集体股、社会法人股和个人股四种成分构成;
    (2)一企三制飞企业的股份由国家股、企业股、个人股三种成分构成,没有社会法人股,这是目前试点企业采用较多的一种形式;
    (3)一企两制企业只有国家股和个人股,不设企业股。


    3.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股权是指各种性质的持股机构或个人所占的持股比例,表示其在公司的权利的大小。是区分大小股东的标志


    4.对于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而言,提到股权,更多的时候指的是一种利益分享机制,而非真实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称之为虚拟股,如华为员工持有的股权。
  • 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1、股东无论大小,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股权受法律保护,只能通过法定程序转让,公司无权剥夺任何股东的股权!
      
    2、股东作为员工,是股东个人的另一种身份,作为员工受公司制度约束,也可能因违法被公司辞退,但其另一个股东身份仍受法律保护,公司无法剥夺!
      
    3、现在用人单位辞退后,其公司小股东身份不变,作为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所有权利与义务,有自由转让股权的自由,也有不转让的自由,仍可享受公司分红和参与公司管理的权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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