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子在幼儿园让老师打的眼睛周围都中的,起初以为蚊子咬的没在意,一洗脸碰住孩子说疼了,后来就问孩子眼睛这怎么了疼,孩子说老师在卫生间洗脸池那打的,问老师怎么回事,老师不承认打了孩子,邻居的亲戚也在幼儿园上班,她说她看见这个老师打孩子了,让邻居告诉孩子妈妈孩子放学回来注意点孩子,就是生气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想咨询一下?

2019-07-06 09:15: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3、《托幼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