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招标投标
2024-03-14 13: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什么纠纷
  • 区分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如下: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
    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建筑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二者存在的区别是:前者标的是大型项目,后者标的一般较小;前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后者多采用口头形式;前者第三人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者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前者费用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后者按照合同约定价款计算;前者不允许随意解除,后者可以随时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