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事故一般需要1年。当事人在知道自己遭遇医疗事故后,可在一年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并可在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所以在遇到医疗事故后,当事人还是应该收集证据及时处理,防止自己的相关权益得不到保护。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
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