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轻伤一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14 15: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打架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打架轻伤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打架致轻伤走法律程序怎么走
    打架致轻伤走法律程序方式如下:
    1、会先进行和解,如果无法和解将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2、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3、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4、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打伤人轻伤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针对损失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
    3、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到8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 一、打架轻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打架轻伤害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费、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被扶养人的活费、残疾器具费等。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打架斗殴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煽动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的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
    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