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工资是立马结算吗?

讨薪
2024-03-14 16: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工资是立马结算。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辞职后,单位必须立即一次性的付清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要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动者辞职的,工资一般是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立马结算的。而劳动者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辞退的,要在三十日后解约;依法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约的,则要在三日后解约。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是,在辞职后立马结算。
    1.根据规定,如果劳动者辞职后,单位必须立即一次性的付清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要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可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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