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信被执行人多久恢复征信

网络借贷纠纷
2024-03-14 16: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不存在恢复问题,征信的相关记录会一直存在,只是失信人还清欠款之后,不再存在欠款等信用问题,也可以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征信审核。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法律分析:失信人员如果没有如期履行判决书、裁定书上的义务,不会恢复信用,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满足条件以后可以申请删除失信信息,删除的时间是三个工作日。有纳入期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问题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等等。
  • 法院执行完毕后,不管多久都不会恢复征信。因为失信被执行人和征信记录,一般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通常情况下,失信被执行人属于法院司法体系的管辖,而征信记录则是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范围之内。
    征信记录一般会保存5年的时间,从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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