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33天后被公司解雇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4 16: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签订后被解聘的,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规定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公司应当按照三倍标准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到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