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的同事在外面说了我的坏话,说我和莫莫人相处得很好。可以报警吗?这有用吗?

名誉毁谤
2024-03-15 01: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跟对方提出依法处理,尽量与对方协商。如果事态发展严重,可以及时报警。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如果派出所不处理,其行为涉嫌行政不作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派出所说明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如果有人被人长期进行诽谤,损坏个人名誉,应当立即报警。
  • 如果有人被人长期进行诽谤,损坏个人名誉,应当立即报警。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情节严重的,会涉嫌犯罪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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