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丧偶儿媳能否继承公婆的遗产

遗产继承
2024-03-15 05: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媳妇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丧偶媳妇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继承公婆的遗产: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媳妇履行了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特别是无论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不影响子女的代位继承;
    2、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儿媳的,应当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
    3、公婆生前既立遗嘱又与儿媳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遗产继承儿媳妇不一定有份。如果儿子健在,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但是如果儿子死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对于有遗嘱的,自然人有权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法律分析:对于公婆的遗产:儿媳没有继承权。 但如果公婆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让儿媳继承,儿媳可以继承;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儿媳的丈夫早于公婆去世,儿媳在丈夫去世后赡养了公婆的,儿媳当然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