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外资企业股权如何去转让

股权转让
2024-03-15 0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资企业股权的转让:
    (1)商务局审批:准备股权转让协议、章程、合同等相关文件,报商务局审批;
    (2)工商局审批:商务局核发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后;
    (3)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相关事项。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如下: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外资企业之间的股权应经下列流程转让:
    1、由转让方提出股权转让主张,并发出公告;
    2、出售方进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听取其他股东的意见;
    3、向法律规定的有关机构申请批准;
    4、办理转让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