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工厂摔断了脚趾。工厂该怎么补偿我?

工伤索赔
2024-03-15 07: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厂工伤如何赔偿如下: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公司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认定。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治疗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各省的补偿也不同。主要补偿是: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护理费等;4、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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