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月2日我书面申请了1月17日离职,想问一下我17号还要上班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15 10: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到期劳动关系即解除。如用人单位不结清工资,或者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损失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您按正常流程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即可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为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