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期间后补赠与协议违法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15 11: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期间补赠与协议,如果被赠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不违法。
    但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当事人在离婚后依法签订的财产赠予协议是有效的。若满足意思表示真实、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认定有效。若不满足前述条件之一的,一般认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 1、可以,后补的赠与协议,只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是有效合同。
    2、赠与人已经完成赠与行为的,原则上不能撤销。如果是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