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行政处罚
2024-03-15 13: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刑事拘留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1、刑事拘留不是刑事违法行为。如果仅仅是刑事拘留,就不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刑事拘留是相关的公安机构在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如果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属于临时性的措施,后果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分析,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就是发现和纠正,采用刑讯逼供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五条
    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1、采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
    2、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私自涂改证据,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
    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二者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而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适用目的不同: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6、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 如果仅仅是刑事拘留,就不属于刑事违法行为,刑事拘留是相关的公安机构在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如果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拘留属于临时性的措施,后果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分析,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就是发现和纠正,采用刑讯逼供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等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六十五条  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1、采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
    2、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私自涂改证据,或者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
    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

  • 拘留不一定是刑事犯罪。因为拘留有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被采取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但是被予以刑事拘留是有可能构成犯罪。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是否触犯刑法,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就会撤销案件;认为构成犯罪的,就会向检察院移交案件,开庭审理来定罪量刑。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进行暂时控制。这是为了防止他们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凶报复,而又由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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