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集资料使用。
1、复印的贷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承认其复印件的效力的是有效的。首先关于合同的复印件,原则上应当提交合同原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2、复印件无法作为鉴定的材料,如果对方对材料的真实性产生质疑,复印件无法作为强有力的证据存在。其次复印件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
借款合同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对方当事人认可的,该复印件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经合同当事人同意,复印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